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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
    协助中心领导组织、协调、管理中心的各项工作;组织起草全市疾控工作规划、计划;负责中心规章制度的制订和事务公开及督查;负责综合目标管理与考核;负责中心车辆调度和管理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文印、机要保密、档案和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负责日常党务工作,开展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党组织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职业道德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的创建;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中心的人事管理、劳动用工;负责中层干部的考核、任免事项;负责工作人员的考核、聘任、调资、定职、定级、奖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职称评定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资及津贴管理;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心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预防医学应用研究、科研项目、课题的申报与管理;负责新技术、新方法的引进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转化;负责中心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科研项目合作;负责协调中心各业务科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联络老干部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后勤科并入办公室,负责全中心后勤物资保障供应、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全市一类、二类疫苗采购计划分配、出入库登记、保管供应及冷链管理;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重大传染病疫情处理的药品、防护用品保障;负责项目物资出入库和使用登记,做到物资分类存放、定期检查;防止发生受潮霉变、丢失和过期限等情况;负责单位网络管理与维护;协助财务科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财务科
    负责中心的事业经费及其他经费的计划、财务管理和业务核算工作;负责经费预算的编制和财务决算的编报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负责中心的收入、支出管理、资产管理、收费、票据管理、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基建财务管理等;负责中心内部财务的审计和有关经济合同的审核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疾控一科
    负责拟定全市甲乙类等急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规划、计划、防治对策和技术措施;组织开展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预防控制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和报告管理,及时进行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报。指导和承担急性传染病、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重大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调查和控制处理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疾控二科(地病科)
    负责拟订全市碘缺乏病、疟疾、丝虫病以及其他寄生虫病、地方病、麻风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防制对策与措施;组织开展地方病、疟疾、丝虫病的疫情监测、分析、评价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疟疾及其他地方病疫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协助地方病的实验室检测和质量考核与控制;负责地方病控制的考核与评估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疾控三科
    负责拟订全市肿瘤、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计划和防治对策与措施;组织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发病和影响因素监测工作;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和发病监测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和预测、预报工作;组织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健康促进活动;指导基层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制工作。拟定全市劳动卫生、放射卫生等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计划和防治对策与技术措施;指导和组织开展职业危害、放射卫生与健康的监测、分析、报告和从业场所的卫生学评价;指导和开展劳动和放射场所的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和职业病的诊断和管理工作;指导和参与职业中毒、放射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拟定全市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等相关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防治对策与技术措施;指导和组织开展居民合理膳食与营养促进、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宣教工作;指导和组织开展食品和学校卫生监测与卫生学评价;指导和参与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死因监测工作;负责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中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等项目的督导和培训,并实施技术指导、质量控制、考核险收;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计免科
    负责拟订全市免疫预防技术规划、方案和接种计划;组织开展免疫预防相关疾病的监测和控制工作;负责免疫预防监测和工作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及报告;负责免疫预防疫苗的使用管理、推广应用、技术指导、接种考核和效果监测与评价;负责指导和调查处理免疫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事故;负责全市冷链系统运行状况监测与管理工作;参与、协助脊灰、麻疹等免疫相关疾病的实验室检测、考核与质量控制工作;负责全市预防性生物制品的订购、贮存、供应与管理工作;开展免疫预防宣传教育;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结核病防治科
    负责制定全市结核病防治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肺结核患者发现、治疗、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价;负责收集、核对、上报、分析和反馈本地区结核病防治信息,指导和协助县(市、区)开展结核病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对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转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指导,对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处理;实施和推广国家结核病实验室诊断标准和操作规程,开展分枝杆菌的涂片、分离培养,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开展药物敏感性试验等实验工作,开展结核病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组织实施本地区结核病实验室质量保证工作,对县级结核病实验室工作和生物安全进行检查和指导;组织开展对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和医疗机构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活动;制定抗结核药品和设备的需求计划,及时供应和调剂药品,设立药品和设备账目,专人管理;负责对县级机构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督导检查和评价;配合开展结核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工作;负责全市结核病防治信息网络的运行、维护等业务指导、培训和管理;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艾滋病防治科
    负责拟订全市艾滋病和性病的预防控制规划、计划、防治对策和措施;组织开展艾滋病检测、宣教、干预、治疗等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全市艾滋病疫情的监测、分析及汇总;指导和承担重大艾滋病疫情的现场调查和控制处理工作;参与、协助全市艾滋病初筛实验室检测的考核管理、质量控制及检验确认等工作:做好全市性病疫情监测与管理,开展艾滋病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公卫科
    拟定全市环境卫生等相关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防治对策与技术措施;指导和组织开展环境卫生、饮水卫生、公共场所与健康的监测、分析、报告;公害病的预防与控制;指导和开展化妆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监测和生产场所的卫生学评价;指导和参与危害健康污染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承担改水改厕业务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对医疗卫生单位、采供血机构等消毒效果、消毒产品进行监测;负责拟定全市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规范、防治对策、技术标准和措施;负责消毒杀虫工作的监测、培训、考核和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开展鼠、蟑、蚊、蝇、蚤等病原媒介生物的种群分布、消长、抗性的调查、控制及有关“消、杀、灭”的科研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承担消毒、杀虫药械功能功效、消毒效果及一次性卫生用品卫生质量的监测、检测工作;指导基层开展消毒杀虫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应急办/质控科
    负责承接、协调、处置上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建立完善本中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应急制度和应急工作程序;制定完善本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普及急救常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初步判定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启动预案建议,及时上报市卫生局;密切注视事件动态,组织协调流调队、消杀队、检验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追踪传染源,实施隔离和医学观察,指导群众做好疫点、疫区的消毒处置工作;承担救灾、反恐、中毒、放射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中涉及本中心的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控制、检测分包、申诉和投诉、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及改进、记录、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结果质量控制等9个要素的职能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实验室管理体系各项工作规范、质量控制标准、质量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受理工作质量方面的申诉和投诉,并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组织实验室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报批、发放、修订,维持本中心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协助质量负责人组织管理体系内审工作,协助中心主任做好管理评审工作;负责实验室资质认定的申请及认证后监督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验室比对、能力验证及结果的评估工作;负责收集与检测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宣教科
    拟定全市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和组织开展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的防治和免疫预防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协助市卫生局开展“九亿农民健康促进”活动;负责对烟草危害的健康教育宣传及控烟管理工作;负责开展中心职工医学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编辑全市疾病防控卫生信息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检验科
    拟定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规划和技术标准;指导和承担病原微生物的检验和质量控制与考核;参与重大疫情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采样和调查处理。拟定理化检验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和承担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涉水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检测检验和质量控制和考核工作。拟定毒理实验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开展毒性毒理检验和毒物化学研究工作,负责开展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药械等健康相关产品功能功效的检验工作;管理和提供实验动物。组织拟定卫生检验操作规范和标准,接收分发检验样品,编制、发出检验报告;负责与监督所相关业务工作的联系;负责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预防医学门诊部
    负责承担预防性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等预防保健服务工作;负责对性病门诊、狂犬病门诊的管理工作;协助后勤科对门诊部固定资产、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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